木偶,让皇帝掌控三法司,甚至被锦衣卫渗透。
那是他更不愿看到的局面,所以在皇帝拿出不宜廷推的理由,以及用加衔任命后,接下这个职责。
从此以后,三法司改制的事情,就交给了袁可立。
刑部、都察院的机构改制皇帝已经具体安排好,唯有大理寺的事情,还没有具体安排。
袁可立担任协理三法司大臣后,提出的第一件事,就是审判总署设置:
“大理寺现有的事情都交给审刑总署,由左少卿负责。”
“右少卿负责的审判总署,以及各级独立法庭,应该如何设置?”
朱由检道:
“审判总署接到要审判的案件后,根据案件分类,转给专门法庭。”
“按照大明律的吏户礼兵刑工六律,设置职官法庭、民事法庭、礼制法庭、军事法庭、刑事法庭、工程法庭,再专门设立贵族法庭、经济法庭、劳动法庭。”
“这九个法庭都是专门法庭,负责相关案件的审理,任命正五品法官作为审判长,其余品级法官作为审判员,负责案件审判。”
“涉及到的部门,还可以派出陪审员,监督审判工作,发表相关意见。”
又拿出具体案件举例,说道:
“例如阉党的案件,大多涉及官员,由职官法庭审判。涉及吏律规定的官吏职务犯罪案件,都要由职官法庭审判。”
“贵族法庭负责审判贵族、宗室案件,顺天贵族、地方土司身份特殊,也由贵族法庭审判,判决结果出来之后,由朕最终裁决。”
“例如新建伯争袭案,以后就让贵族法庭审判,别让他们时不时在朝廷闹腾,等判决结果出来后,提交给朕再说。”
对新建伯的案子有些厌烦,朱由检特意提了一嘴,又说道:
“民事法庭负责民间纠纷,例如婚姻、户籍、田宅这些户律规定的案件,以及骂人、造谣诋毁名誉等琐碎案件。”
“刑事法庭负责人命官司,以及斗殴伤残等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刑律案件。”
“礼制法庭负责礼律规定的案件,例如礼仪祭祀违制等行为、以及和宗教相关的案件。”
“工程法庭负责营造建筑质量、水利工程等工律规定的案件。”
“经济法庭专门负责商业案件;劳动法庭负责劳动关系、劳动报酬等方面的案件,保障底层劳工权益。”
除了贵族法庭、经济法庭、劳动法庭之外,其余六个法庭基本是按照大明律划分的六律负责相关案件审判。袁可立对此很清楚,觉得一目了然,又询问皇帝没说的军事法庭:
“军事法庭要如何设置?”
“陛下曾说要在兵部设立军事法庭和监军总署,专门负责军中事务。”
“以后军事法庭是放在大理寺,还是放在兵部?”
朱由检参考后世的做法,说道:
“军事法庭由兵部监管,内部独立运作,除了死刑复核需要提交大理寺,完全独立审判。”
“军法执行完全由军事法庭负责,军籍人员涉及到其它纠纷的,应该根据情节,由军事法庭决定是否暂时中止其军人身份,交给其他法庭审判。或者相互协作,进行联合审判。”
“兵部要保护好军人,不要让他们受地方欺压。”
袁可立心中腹诽,觉得如果是国初的时候,军官不欺负地方官员就是好的,现在地方官员欺负军官,不过是还回来而已。
不过如今边疆多事,需要依仗军人,皇帝让兵部保护军人,确实很有必要。
军法的审判执行,也需要专门法庭。
所以袁可立答应下来,决定利用这次协理三法司的机会,划分好军事法庭和其他法庭的职责,减少相关纠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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