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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遗产案中(1 / 2)

律师伪造证据比普通人判罚要严重的多。

轻则丢掉律师证,重则要入刑。

罗杰解释教导道:“首先这只是一份复印件。其次,就算这是原件,他也没有任何法律效用。

它只是一个谈判的筹码。

律师谈判,首先要把价码开高。

比如你想索赔一百块,你就得要价一千块。”

重点是协商。

协商就是双方都让一步。

如果一分钱不赔偿,那原告是不可能同意协商的。

所以,一旦被告同意协商,就代表原告一定会获得赔偿,或多或少而已。

听完罗杰的一番说教,王小米撇嘴。

罗杰也不生气,开始整理资料,“这个案子在开庭前需要做很多准备。”

王小米好奇,“如果对方不同意协商,坚持上庭的话,结果会怎么样?”

罗杰想了想,说道:“这个很主观,律师在庭上的发挥和法官的性格喜好有很大关系。

法律的条文写的很清楚,具体解释就得看律师如果把自己的劣势隐藏起来,放大自己的优势。”

王小米似乎是明白了,“假如我们要一个亿,对方肯定不同意,一定会和我们把官司打到底。

如果我们只要一千万,他们便会考虑付出回报比。

一旦官司打到底,万一他们输了,美丽便会获得继承权,分走更多蛋糕。”

罗杰满意点头,开窍了哦!!!

李明浩听了半天,这时才插嘴,“那我也感觉对方不可能协商。”

罗杰一笑,“为什么呢?”

李明浩理直气壮的照本宣科,“第一,法律不保护婚外情。

第二,美丽和董事长没有血缘关系。”

罗杰神秘的一笑,“没有血缘关系不代表没有抚养关系。”

见两人不解,罗杰继续说道:“这次我准备采取捡菜叶策略!!!”

两人不解。

罗杰也没有过多解释,叫上沈巧玲便离开了律所。

当罗杰和沈巧玲收集完材料,来到一美住处时,正好赶上了一场全武行。

原本今天是一美和几个孩子的律师协商日。

可刚进行不久,四丽的老婆就和一美吵了起来,进而演变成了动手。

按理说,除了一美,四个孩子平等享有继承权,本不应该争吵。

奈何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在协商的时候,四丽爆出一丽和二丽勾结。

他们二人私下和一商人达成协议,准备拿到股份之后,便把股份转卖给这位商人。

这让一向支持父亲不上市的四丽不满。

一美呵斥四丽闭嘴。

四丽老婆早就看不惯一美事事偏袒一丽,出言争辩。

结果越翻事越多,参与的人越多。

最后变成了全武行。

人人都有自己的算盘。

一美支持一丽和二丽,准备出售米业,属于激进派。

三丽希望放弃传统经营模式,采用贴牌加工形式增加利润。

四丽则是想继承父亲的经营模式。

谁也说服不了谁。

罗杰看了半天,见一时半会难以分出胜负,便拿起丢在地上的银制餐盘,用力的敲了敲。

见众人看过来,罗杰这才开口,“不好意思,打扰各位了,我叫罗杰,是美丽的代理律师。

我在这里正式通知一下大家,美丽小姐同样拥有继承权,如果大家同意,麻烦签个字,如果不同意,那咱们法庭上见。”

尼玛,什么鬼?一言不合就动手???

罗杰蹦蹦跳跳的躲闪着西红柿的袭击。

沈巧玲很讲义气的帮罗杰脱离苦海。

一美众人并未理会罗杰。

在他们看来,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外人,就算起诉也根本不可能被法院受理。

这就如同一个人看某个富豪不顺眼,起诉他赔偿五百万,如果法院受理,那法院可以关门了。

当几人收到法院的传票,几人傻眼了。

这说明法院采信了美丽拥有财产继承权。

更说明在这个官司解决前,他们无法对米业的财产进行分配。

当外地入侵,几人立马团结起来,很快便摒弃前嫌。

五人律师联合起来组成了五人律师团。

第一次开庭。

在法庭上,罗杰首先提出自己的论点,认为尽管美丽并非董事长的亲生女儿,但二人之间存在长期的抚养关系。

根据东唐法律,养子女享有与亲生子女相同的继承权。

因此,罗杰提出美丽属于董事长的合法继承人之一,请求法庭支持。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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