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代表张律师则提出不同意见。
他指出二美隐瞒了美丽并非董事长亲生的事实。
张律师还强调,尽管二人有共同生活的经历,但美丽从未履行赡养义务,因此主张法院驳回罗杰的诉求。
首先出庭作证的是美丽的母亲二美。
罗杰问,“二美女士,美丽是否知晓她并非是董事长的女儿?。”
二美:“她并不知道。”
罗杰:“董事长知道美丽不是他的女儿么?”
二美哭泣,摇头说道:“不知道。甚至连我在看了 dna报告之前也不知道。”
罗杰故作惊讶,“怎么会这样?能说说为什么么?”
二美哭泣着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
罗杰点头,一脸的同情,“也就是说,你一直主观上认为美丽就是董事长的女儿?”
二美哭泣着点头,“是的。”
罗杰看向法官,真诚的说道:“我个人同情二美女士的遭遇,这就是一个很不美丽的误会。
但是,错并不在二美女士身上。
虽然在法理上,美丽肯定不是董事长亲生。
可他们双方都不知情。
他们多年来一直以父女身份相处。
董事长为其支付高额学费,使其进入贵族学校学习,这符合抚养事实。”
张律师反驳道:“根据继承法,养子女需通过合法的收养手续方能享有继承权,而美丽并无任何法律上的收养手续。
同时,董事长之所以抚养美丽,是因为误以为美丽是亲生女儿。
所以美丽根本不具备继承资格。”
罗杰不以为意,拿出董事长的家族族谱,指着美丽的名字说道:“虽然族谱并不属于合法证明文件,可也是重要的参考证据。
大家可以看一下,族谱上清楚的写着美丽的名字。
并且在董事长过世以后,美丽的名字并没有被删除。”
张律师冷笑,认为罗杰无耻,“反对,之所以把美丽的名字加入族谱,那是因为董事长误以为美丽是自己的亲生孩子。”
罗杰胡搅蛮缠,“你有什么证据?”
张律师一愣,有些恼火,“这……这还需要什么证据???
这是基本逻辑。
董事长不知道美丽不是他的亲生女儿,才会把美丽加入族谱。”
罗杰坏笑,“你的意思是说,如果董事长知道美丽不是亲生女儿,依然还把美丽的名字加入族谱,就足以说明董事长承认美丽是自己的女儿是吧?”
张律师搞不懂罗杰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便和几个律师一起窃窃私语。
许久后说道:“如果董事长知道美丽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还把美丽的名字写在族谱上,的确可以说明董事长收养了美丽。
不过刚才二美女士已经说过了,双方并不知情,所以这份族谱没有任何意义。”
张律师说完,见罗杰诡异的一笑,顿感不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