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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确实是好久了(1 / 3)

南方夏天的天气就是变幻莫测,刚刚还阳光明媚的晴天说变就变,几团黑沉沉的乌云忽然堆积在天空,眼看着就要有一场大雨倾盆而下了。我是特别喜欢下雨天,阴暗的天色和微凉的空气,都会让我觉得末日即将来临,世界就要毁于一旦。

世界消失,特别美好。

此时此刻,就特别适合窝在家里听歌。

我忽然就想不管不顾地抛下一切回家去,关上我的门,酣畅淋漓地洗个澡,然后无忧无虑地瘫在沙发上,听着我最喜欢的歌缓缓入睡。就当今天的这里,一切的一切,都只是年少时遗留下的噩梦,明天自然醒以后,我平静美好的生活就能得以恢复了。

傅景初那家伙,继承遗产以后就成货真价实的富二代了,这工作室他或许也不会再经营了,所以这口碑还要来干嘛?我何苦为难自己,留在这儿见证我假想敌成婚?

可她确实没有伤害过我,今天是她一生中的重要日子,她提前请好摄像,也是想记录下自己的幸福时刻吧,我这样临阵脱逃,未免太没责任感了。

唉,好人就是吃苦多!

我放弃跑路的想法以后,哗哗的大雨就肆意地下了起来,这下我是想跑也难了。我想一个人静静,缓过来以后就认真工作,便让芳姿回去忙她的,“你回去化妆室吧,补补妆,一会儿合照别输给其他伴娘了。”

卢芳姿知道我喜欢一个人待,也不和我多说,“那好吧,你有事就打我电话,我飞来护驾。”

我笑着应了,“去吧。”

这大雨来得突然,估计也下不久,我坐在礼堂外的廊台上,看着雨水从屋檐上掉落。我从小就喜欢下雨天,总是喜欢在下雨天幻想很多浪漫情节,无数次希望在雨天邂逅喜欢的人,在雨天和喜欢的人告白,甚至分手也最好在雨天。可没想到我的愿望还没有实现,卢绘仁就要在我最喜欢的下雨天里结婚了。

真就一辈子输给她了。

我伸出手来想接雨玩,抬头却看见一把透明的雨伞。伞檐上的雨滴到我的手心,凉凉的感觉只是一瞬,弄得我的手心和心脏都痒痒的。我回头去看雨伞的主人,一张清俊漂亮的脸出现在眼底。

那人肤色很白,在阴暗的天色里竟显得有些病态,他留着不算短的刘海,碎碎的头发恰好在眉上,清澈澄亮的一双眼睛正居高临下地望着我。他穿了件宽松的潮牌黑t,下身一条牛仔裤,第一眼看上去就让人觉得潮流非常。

仔细一看,这人似乎还戴了半边耳钉。

我对潮男一向是没有抵抗力,无可否认,见到他的第一秒,我确实心跳快了半拍。

“要淋湿了。”

与我想象的声音不同,那人的声音居然不是那种低沉有磁性的,而是像风铃声一样动听的清爽少年音。

“啊没事,小雨而已。”

我连忙起身,站在男人的面前,我有些局促。因为他比我高出不少,我要看他的话就要仰头,我不太喜欢仰望别人,于是眼神不自然地乱飞。他好像不爱说话,我想不通他既然没话和我说,怎么还不走,这样僵持十几秒是干嘛。

我刚想说没事我就先走了,可嘴唇还没动,那人就忽地微微弯腰,更靠近了我一点,让我猝不及防地看到他那张放大的脸,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香味。

好像是冷山泉,我高中时候最喜欢的味道。

“余依依?”他喊我名字。

熟悉感瞬间涌上大脑,我几乎是下意识就轻呼出声:“学长?”

可这是哪个学长?身体记忆比大脑记忆反应快,甚至连记忆时间都比大脑记忆长。我有些恨自己,我高中除了记那些腌臜事以外,就不记其他事了吗?怪不得我过得那么苦,原来我净记些不开心的,其他人和事是睡醒就忘。

“你还真的忘了我。”那人的话不透露一点情绪,他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什么变化。我一脸茫然地望着他,看他明亮澄澈的眼,看他如花瓣微红的唇,看他撑着伞一动不动的右手。

看见他白皙的手上有一个小小的疤。

那是被烟头烫伤的疤,那个地方我记得清清楚楚——因为那是我亲手烫的。

“游吟学长,你怎么在这?”

认出是眼前的人是游吟,先前蒙在我心头的乌云顷刻散尽,彩虹的七色光照着我的心花怒放。这么些年,我从没想过能和游吟重逢,我其实没忘记过他,我只是不太记得他长什么样子。因为我高中的时候总是不敢和他对视,远远地看见他,他的五官也是模糊的,久而久之,我闭着眼睛,脑海里都无法浮现游吟的脸了。

只记得他低头时凌乱的额发,鼻尖的汗,紧咬的嘴唇和抓着我校服衣袖的左手。

这么些年过去了,游吟的气质也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高中时候的他还是温润如玉的,现在却变得那么清冷淡漠。任我再怎么想,也很难将眼前的这个高冷潮男和记忆里如春风般温柔的游吟学长联系起来。

可不管他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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