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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章(1 / 2)

赵酩月挑挑眉梢,独自一人喝酒吃菜毫不耽误,临睡前还看了一会儿青戈部族的志怪话本。

第二天一早,逐烯踏着朝阳慌张而来。“姑娘,你昨日所言还作数吗?”,逐烯显然一夜未眠,一双眼红得瘆人。

“作数啊”,赵酩月的作息倒是完全不受影响,揉着眼睛起身。

“那好,我答应......”

逐烯的话还没说完,赵酩月突然打断,“把我的鞋踢走!”

“啊?”

赵酩月已经习惯了这种无根野草一般突如其来的想法,好在最近发作的频率在逐渐降低,“别问为什么,赶紧把那双紫色的鞋扔出去!”

逐烯虽然不理解,但也不多问,乖顺照做。

赵酩月发现说开了之后,自己的“丈夫”也还算不错,不仅不想着给自己下药,还耐心在一旁等自己洗漱,并且适时递块帕子,连碧云小丫头都红着脸偷笑。收拾停当之后,赵酩月挥退下人,把门窗关好,翻出几本书递给逐烯。逐烯先是惊喜接过,随后露出羞赧神色,“姑娘,你认字的吧?”

赵酩月眼见逐烯漆黑纤长的睫毛上下翻,背光留下两块抖动的阴影,这才恍然大悟,“我会的也不多,但是教你差不多可以”。

于是,二人的婚姻道路日渐诡异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这个字念燕,你写写看”

逐烯笨拙地用毛笔蘸墨,歪歪扭扭照着书在宣纸上一笔一划写下。多亏赵酩月从小练书法,辅导个文盲绰绰有余。“手型不对,食指往上抬”,她拿起另一只毛笔,用尾部敲了一下逐烯的手背。

逐烯不好意思地抿嘴笑笑,随后迅速按照赵酩月所说调整姿势。为人师者看着勤奋好学的学生多半会产生成就感,这种精神上的愉悦也更能激发师者的教学欲望。两人一个爱学,一个爱教,效率竟然还不错。逐烯捧着第一次被自己写满宣纸,激动地脸颊泛红,对着赵酩月弯腰拱手鞠躬,口称“夫子”。

听见这个称呼,赵酩月乐得直拍大腿,逐烯却一脸认真地解释:“我记得宋人是这样称呼老师的。”

“行,那你就管我叫夫子吧”

自此,逐烯每日似与赵酩月黏在一起一般,白天关上门学习,晚上又熬到后半夜独自在隔间外的软榻上复习。起初赵酩月还在一旁陪着答疑解惑,熬了两天实在受不住,自己回帷幔内睡觉去了。关于读书识字的毅力,她打心底佩服逐烯。她是一路考学上来的标准大学生,对日积月累的学习有着天然的抵触,逐烯这种孜孜不倦彻夜苦读的劲头甚至于高三都少见,不知怎的赵酩月看起来还有些感动。

她算过,逐烯每晚大概就睡四个小时。前半夜她睡下后,逐烯会复习白天学的字词,后半夜又会预习第二天要学的内容。她猜想一是逐烯渴望知识太久了,二是怕这种教学关系被不可抗力破坏,想着多学一点是一点。

逐烯不止嘴上称赵酩月为夫子,实际行动中也毕恭毕敬。若不是男女授受不亲,甚至恨不得沐浴更衣都在一旁伺候着。

转变来得突然,却也合情理,至少对赵酩月很适用,试问谁不爱看英俊潇洒的“城北徐公”整日忙前忙后?

赵夫子“唰”地把发簪从脑后抽出,“手呢!?”

逐烯咧咧嘴角,双手摊开举起。赵酩月捏着发簪扎过去,“说了几遍都记不住,这个字读什么?!”

“幕”

“下次再错还扎你!”

逐烯没有一丝一毫的怨言,不仅摊开手乖乖让扎,还弓着身子认错。

夫子与学生觉得此般相处没问题,但有人觉出问题了,比方说院子四角的暗哨们。又过了几天,碧云慌慌张张跑进来,“小姐,小姐,大少爷来了!”

碧云口中的大少爷是赵酩月的大哥,国师赵向泉的嫡长子赵墨林。赵府名动京城不仅因为国师赵向泉,还与这位大哥有关。赵墨林从武,时至今日已经当上了禁卫军统领,可谓前途无量。这几日听闻暗哨传话,说小妹的夫君整日待在卧房,不免有些担心。

暗哨话语委婉,但赵墨林能够意会。赵酩月在赵家身份特殊,她本是小妾所出,按说日子不会太好过。但这丫头又着实可爱,小时候跟个年画娃娃似的见人就笑,加上是个傻的,反倒惹得大家怜爱。尤其是年龄差最大的大哥,对这个傻妹妹颇有些担心,别是被人欺负了去!

于是趁今日得闲,便径直过来看看。赵墨林是好心不假,可听在赵酩月耳中就不是这么回事了。按照碧云所说,因为赵酩月的情况特殊,一些传统的诸如回门等流程都没有走,也就是说这是赵酩月两个月以来第一次正式见到娘家人。

她马上拉住身旁逐烯的袖子,“我看起来傻不?”

逐烯摇头,“夫子怎么会傻,夫子认识这么多字呢”。

赵酩月压住心中的无奈,立马接着问:“你是不是会下毒?给我下一个不伤身体还能傻一天的!”

经过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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