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武夫。
朝清秋笑道:“先说好,是你而不是你们。这么多世家子我得罪不起,可得罪你一个金家要简单些。”
金阳身后的几个世家子面色复杂,连胸口处还不断滴着血的子英也是不自觉的后退几步,拉开了与金阳的距离。
这些人谁都不是傻子,眼前这般情况明显是踢到了铁板,自然是死道友不死贫道。
金阳不曾回头,可额头上已经开始流出冷汗。他身后的这些世家子之所以跟在他身边,求的无非是一个利字。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这些人,你要他们锦上添花,自然是简简单单,可若要他们雪中送炭,却又是千难万难。
“金公子,商人逐利,可你们这些世家子似乎也不曾好到哪里去。”那个青衫书生笑了一声,却没有什么算计人心的得意神色。
人心禁不起推敲,自来如此。
“我知道,庙堂之上的大人物,满朝朱紫,自来都看不起在淤泥里打滚的江湖人。大秦的铁骑也着实厉害的很,马蹄所过之处,也曾将江湖踏的稀烂。可大秦铁骑厉害关你何事?”
他将手中匕首在金阳的华服上擦了擦,一身锦袍上带着猩红血迹,难免有些不伦不类。
“你可知道我手中的这把匕首叫做何名?”
朝清秋手中的匕首比平日里常见的匕首短一些,弯曲环绕宛如鱼肠,锋刃之上翻着寒光,锋利无双。
“是了,你这种不学无术之人自然不曾听过。当年诸国争雄,而今的江南之地有国名吴。彼时吴王暴虐,弑杀成性。有市井屠户,名曰专诸,侍母至孝。时吴国有人欲谋吴王,遍寻勇武之士。最后找到了专诸。”
朝清秋娓娓而谈,林间不时有风吹过,卷着些血腥气,仿佛让人置身在那个礼崩乐坏的当年。
臣杀君,子杀父。
恰是当年天下的最寻常事。
“后来他们就找到了这个屠户出身的专诸。以恩结之,以义纳之。后来,就是这个你们这些世家子都看不起的江湖浪荡子,以送鱼为名,刺死了那一代的吴王。当时他将剑置身鱼腹之中,故名鱼肠。”
“所以鱼肠是一把勇绝之剑,剑出,不回头。”
周免默然,难怪方才朝清秋自他手中接过剑去之时,会有那番言语。
金阳面色微变,盯着他手中的匕首,“你是说这就是那把鱼肠剑?”
朝清秋却是一笑,“自然不是,这么多年了,当年那把鱼肠剑早就不知沦落到了何处,我手中这把只是一把仿品。再者,金公子难道以为我讲这么多是为了让公子多看看这把剑不成?”
他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我是想要告诉金公子,身份家世重要吗?很重要。可有些时候也不重要。比如现在,我要杀你,并不比我踩死一只蝼蚁困难多少。”
“这句话说起来果然痛快,难怪金公子喜欢。”
金阳双拳握紧,隐隐可以见到手上脉络,“今日我栽了,敢不敢留下个名号。金某来日必然重谢。”
朝清秋一笑,“何必来日,今日事今日了才是。”
他又是一掌打在金阳右脸上,将金阳直接打倒在地。
“果然还是这般看起来舒服些。”
他将匕首插在腰间的玉带上,直了直腰身,“金公子,今日不杀你,不是我不敢,只是不值得。在下有间书院,朝清秋。”
金阳一愣,“你就是有间书院朝清秋?”
他面色变幻,咬了咬牙,起身弯腰行礼,“今日都是金某的错,希望朝兄大人有大量,我等以后也不会再找周免的麻烦。”
他也不待朝清秋回答,带着身后的几个世家子快步而去。
“金大哥,怕那小子干嘛,今天咱们虽然栽了,可来日找回场子便是,何必跟他低声下气。”竹林路上小三不解道。
“呵,有些事你们还不知道,此人不是咱们能对付的,日后自然有人对付他。”
竹林里,朝清秋震了震衣袖。
他最讨厌的就是这种聪明又识时务的恶人。
周免低声道:“多谢朝大哥不计前嫌,帮我一把。”
朝清秋看了他一眼,“还是觉得自己对不起小望?”
身形有些略胖的年轻人沉默不语。
既不言语,便是默认。
“周免,世上谁都想着凡事能够十全十美,可世上不如意事十有七八,可与人言无二三。当日小望之事你不曾出手,便真的错了吗?家人友人,你只不过做了取舍而已。既然本心无错,而结果也不算糟糕,那便无须自责,世上烦心之事已经够多了,何必庸人自扰。”
周免终于抬起头来,疑惑道:“朝大哥也有过这种困惑?”
朝清秋笑了笑,攥紧手中的匕首。
他握着的这把是仿剑,可那把真剑其实也在他手中。
可手中之剑再锋利又能如何?
鱼肠勇绝,故人难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