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警方没有在翟经理的物件上找到什么可疑指纹,又把视频来来回回看了几次。觉得情况确实有点匪夷所思。
摄像头离得有点远,细节并不清楚,无法判断打120 的面包车司机是否从翟经理的包里拿走东西,但是他碰过包却是可以肯定的。但翟经理的包上却没有查出除了他和他太太以外的人的指纹。如果仅仅是顺手牵羊,怎么能做到不留指纹呢?
“警方说他们试图联系司机,但是暂时没有收获。车是当地的一家皮包公司的,司机只是雇员。但最近几天请假了,并没说去哪里。他们搜集了车上的指纹,比较繁杂,但方向盘上只有老板的指纹。”
周五的早上,陈助理挺直着背站在高宇凌的大工作台前给他汇报从临城警方那里打探来的消息。
“他们没查监控,看看司机去哪里了?”
“暂时没有,那是耗时费力的事,他们人员不够。这不算大案要案。他们说等假到期了,要是司机还没回来就开始排查。”看到高宇凌拢在一起的眉头,陈助理脸上挤出个难堪的笑,“如果不是公司出面了,估计他们都懒得细查的。”
高宇凌摆了摆手,阻止了陈助理的吐槽,“这些已经是我们自己不可能查出来的了。”
凡是都往积极的方向看。这种态度说来容易,却也是花了高宇凌很多年时间才慢慢养成的。
他曾经也是常常怨天尤人的。怨得最多的就是自己的出身。他觉得自己长了经世报国的心,装了满腹的雄才伟略,可偏偏还是会受到别人的轻视与不屑。直到有一天慕然发现自己好像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敏感自卑偏执的少年。
回溯走过的路,想来该是后来读过的那许多书,遇到的那么一些人的作用吧。
一周过得真是快。周六的早上,高宇凌照旧跟着太阳一起起床,套了件黑色的T恤短裤去湖边跑步。晨跑的习惯已经养成十年了。
他喜欢有水的地方,这个偏好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形成的。所以两年前看了这个小区就决定住在这里了。还有个原因是这个小区密度低,整洁干净,他宁愿做什么事都多走几步路甚至开几分钟车也不愿意周围一片嘈杂。
早晨的阳光柔和,湖边有零星几个早起锻炼或者遛娃的老人。戴着墨镜,迈着健硕的长腿跑步的高宇凌显得有那么一点别具一格。
“高总又跑步啊?” 一个老人见到他热情地打招呼,“这个时候起床锻炼的年轻人估计只有高总了。别人都还躲在被窝里睡懒觉呢。”
别人不知道,但他知道世界上一定还有另外一个人会在早上跑步。
高宇凌的思绪莫名其妙地飘到了大洋彼岸。然后鬼使神差地给高云帆打了一个电话:“诶,云帆啊,下个周末有时间吗?过来吃饭吧。”
这次饭吃得比前两次都要浓重。
“哇塞,哥,今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吗?还有,你这厨艺了得啊!” 高云帆看到高宇凌亲自下厨做的一桌子菜忍不住惊呼。还没入口,但那让人垂涎欲滴的香味和卖相,就可见一斑。
“大惊小怪什么?我个子还没灶台高就开始做饭,你又不是不知道。”
“哦,是啊。”高云帆有些唏嘘,“哥,看到你现在的样子,真跟小时候的你联系不起来了。虽然我很早就知道你一定会出人头地,但从来没想过会这么厉害。”
高宇凌笑笑:“嗯,那时候的我整天一副营养不良灰头土脸的样子,是吧?”如今的高宇凌已经不吝于自我调侃了。
“嗯……” 高云帆在想怎么能更准确地表达高宇凌的变化,不仅仅是身份地位收入上的变化,而是一种精气神, “也不是,你小时候吧,就是,好像很少开心的样子,眼里透着一种狠狠的劲。所以那时候村子里很多小朋友挺怕你的。现在,你的眼里有光,是那种虽然也有点让人畏惧,但能看到希望的光。感觉就是反正好像看着你就很踏实。” 高云帆的语文从小就不怎么好,现在读了博士,语言组织得还是这么缥缈。
虽然高云帆和高宇凌在同一个村子长大,一起偷过玉米,一起下河游过泳,一起捉过泥鳅,一起干了很多调皮捣蛋的事;也一起背着书包乖乖地去上学,一起走上土坯做成的领奖台。但俩人家境却不尽相同。
高云帆是家里的三代单传,被家人捧在手心里。父亲在市里打工,家里的经济也还尚可,说他是在蜜罐里长大的也没夸张。
高宇凌虽也是父母的独子,但母亲常年生病,一年有大半的时间都是在床上度过。父亲也因此只能留在家里。经济上拮据自不必说,在遇到父亲忙碌的时候,高宇凌除了需要照顾母亲,还需要担负起她的角色,把家里打理好。所以他格外地早熟,同样,也很早下定了决心要努力学习改变自己的命运。
就如每个村子都有一个住在山巅之上的智者,他们的村子那时候也有这样一个老人。他怎么说高宇凌来着,说他非池中物,将来要么飞到天上成龙,要不落入地狱成魔。只盼望他一切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