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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到光明处(2 / 2)

,温润的柔,让人想到剑,银白的剑,光是剑还不够,剑刃上还得搭着花。

这么好的人,江潇月都得不到的人,怎么就对她如此执着呢?

她有什么好的?文不能文,武不能武,唯独学个医还将自己赔了进去,当好人不够纯粹,当坏人也不够彻底,更没有什么远大的抱负,甚至连她现在的人生,都是书中人的,不是她这个名为“惊蛰”的人的。

但是,裴暮和剧情中不一样了,那点不一样,她是不是可以奢求地看成是因为她呢?

“裴暮——”

惊蛰刚说出一句话,身体一顿,突然不受控制地再次扑到裴暮的怀里。

她看向自己的腿,当然从表面上看是看不出什么问题的,但只有惊蛰自己才知道,在刚才的那一瞬间,她就连控制她的腿部都做不到了。从膝盖往下,骨头中细细麻麻的疼,像是裸露在外的血肉被成千上万的蚂蚁啃食。

疼极了,但又不如刀剑刺入那般痛快,一下一下,不至于忍受不了,但足以逼得人发疯。

这样的痛楚,惊蛰已经承受很久了。

她向来是怕疼的。

攀着裴暮的肩膀,他身上淡然清冽的气息让惊蛰心安,缓了半会,惊蛰才觉得好了一些,她慢慢松开裴暮,后退一步,顺手将额发向后捋了一把,露出整张清丽的面容来,“裴暮,你究竟有多爱我呢?”

惊蛰伸手,落指在裴暮的胸膛上,心脏的跳动,充满生机与活力。

“你愿意,为了我去死吗?”

几日后,启明王朝国主病重,因无子嗣,一纸诏书宣前护国将军裴暮继位为王。裴暮并非皇族,更是外姓,他的登位引来众多质疑,又因为前后两任帝王皆不得善终,守旧一派趁机宣传女子为帝败坏纲常论,江氏王朝气数已尽。

又有人将裴暮称为祸国之人,迷惑帝王,不配继位,其罪更当诛。

然而,一夕之间,这些言论全部消失得无影无踪,守旧一派家破人亡,再不敢言,也不能言。

自登位以来,日杀十人。掳千女,抓万丁,挖长渠,修高城,裴暮成了杀伐奢靡的暴君。不计贫富,士农工商,在裴暮毫无天理仁义的铁血管制下,人人皆危之,人人皆恨之。

季子清拥兵而起,剑指王朝,是民心所向,也是大势所趋。很快,他就逼迫得裴暮于天下人面前自刎,这前后不过三月时间,故而裴暮也被称为百日帝王。

首居其功的季子清是当之无愧的领导者,他改国号为新安,吸取前朝在短期内就历经三任帝王更迭的经验教训,以有能力者居之为由废除了帝位世袭制度,无论男女,皆可进学,从商,入仕。

诸多此类,在经历了大波大浪,生死别离后的百姓知足易满,休养生息。

又是一日,季子清俯身桌案批阅奏折,近来多雨,江南一带恐有水患,好在之前修筑的河渠能引洪入海,倒也不必过于担忧,多加戒备即可。

惊蛰总说她不懂江山社稷,不懂为君之道,可她明明比谁都清楚,她流落在民间的那十年里,行过万里河山,见过民生疾苦,所以她才知道怎么做,如何做,才是对百姓最好的。

最初,惊蛰说想要让他登上帝位时,季子清尚能理解几分。

惊蛰也许自己都没有发现,她胆大妄为得很,比潇月还要恣意,不合规矩。

只是季子清怎么也没想到,在让他登位之前,惊蛰下旨退位于裴暮,并将裴暮塑造成了一个冷血无情的暴君。惊蛰说,在那样的情况下,百姓需要的不是一个按照形势上位的帝王,而是一个能够解救他们于水火的英雄。

如果当时就让他登位,那么各方势力立马会针对于他,哪怕尚能应对,也会两败俱伤,最终苦的还是百姓。

她不是君子,是小人,小人对付小人,自然用得是见不得光的办法,以裴暮之名去斩杀所有的贪官污吏,奸邪凶恶,是最快,也是最安全的。

他们甘愿屈身黑暗中,只为了将他季子清捧到光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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