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语顿时有种上课被老师点名提问的错觉,她来不及酝酿斟酌,迎着众人的目光缓缓说道:“魏国不用商君,秦孝公委以重任。公叔痤逼走吴起,楚悼王重用其变法。如今的七国,曾经都是周的分邑,本应是一家。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和。所谓‘贤臣择明主而事,飞鸟择良木而栖’。不过,既然选择了秦国,自然应该以秦为重。”
言罢,桑语心里有些发虚。在这些士人面前,简直是班门弄斧了。
李斯当即喝彩道:“好一句‘天下大势,合久必分,久分必合’。美人如此年轻,却有如此见地,真是虎父焉能有犬女!臣惭愧!”
桑语谦笑得脸僵。
这分明是指桑夸槐嘛。
“胡诌瞎话罢了,您谬赞了。”
她这算公然剽窃别人的智慧吗?应该算吧。
直到此刻桑语才认真打量李斯。
李斯脸上的皱纹已经清晰可见,梳得规规矩矩的头发中夹杂着几丝白发。这个人已不再年轻了,可是眼中却透着一股韧劲。
若是按照老天给的开局剧本,他只能如老鼠般苟且地活着。但是他不甘心,不甘心只做个安于温饱的小吏。他这一生,都在为自己谋出路。他布衣入秦,一路坎坷,最终成为帝国的丞相。
李斯的一生,是逆袭的喜剧,也是性格的悲剧。
桑语看到了他衣袖内的补丁,也因此窥见了他的窘迫。但与此同时,她没有忽视他一直在努力推销自己,努力给秦王政留下一个印象。
“只是啊,”桑语犹疑片刻,紧盯着李斯说道,“鲜花开于花茎上,花落则化为泥。如此这般,才是它的宿命。”
这话说得意味不明,李斯却突然抬起头来,好像听懂了她话里的意思。
功名利禄,若是想开了,不过黄粱一梦罢了。将死之时,所想的绝非珍宝财富,而是希望还能牵着黄狗去打猎。
人呐,有时候,莫要太强求了。
吕不韦此时说道:“到了用膳的时候了,臣已命人备下薄宴,还请君上移步。”
嬴政将竹简卷好,重新放回木架之中。他转过来,忽地抬手朝众人拜了一拜。
众人面面相觑,吓得慌忙回礼。
嬴政朗声道:“寡人僻处宫城,久闻诸位盛名,心仪久矣。今见《吕氏春秋》一卷,寡人心佩服,从今不敢擅谈文。待书成之后,寡人定要一瞻丰采,且另有赏赍。”
众人闻之心喜,口称“惶恐”之词。
桑语忽然想起来,吕不韦会令人将《吕氏春秋》挂在咸阳城门之上,那么她能不能效仿呢?
在城门上贴上“宫廷玉液酒”,然后等待能够续出下句者。
然而,这个办法是有两面性的。一方面,她可以借此释放信号,让同处这个时空的现代人知道她的存在,或许就可以联系到失散的夏潇潇了。另一方面,那个叛徒并未见过她,恐怕此举的后果不是敲山震虎,而是打草惊蛇。
衡量再三,桑语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庭院之中,阳光之下,花瓣纷纷扬扬地飘落着。桃花的气息酝酿在老凤酒中,令人扑鼻陶醉。
桑语举箸夹起一块鱼肉,轻咬了一口,慢慢咀嚼着。肉味甚是鲜美,还有着青梅的酸甜之味。
在这个时代里能吃上如此味道丰富的菜,有一种很幸福的感觉。
“多谢仲父款待,这一爵,寡人敬您!”
嬴政将茶盏端至唇边饮了一口,那细长而深邃的凤眼注视着吕不韦。
吕不韦搁下酒爵,娓娓说道,“魏国国君薨逝,新君继位。蒙骜上书言此事,问是进是退。君上有何之见?”
“哦,竟有这样的事?蒙老将军是何时奏报的?”
“五日前,臣收到了这则消息。蒙军在原地按兵不动,已旬月之久。”
嬴政道:“有丧之国,不应攻伐。若是违背道义,信陵君必定以此为借口,煽动六国合纵攻秦。”
吕不韦叹息道:“信陵君他,也逝世了。”
嬴政眼露惊讶,但很快恢复如常,“若是如此,魏国已是囊中之物,取之甚易。依寡人之意,蒙骜将军可以继续率兵东进!”
吕不韦用手捋一下胡须,笑道,“臣亦觉该当如此,已经修书一封,让人快马加鞭送往魏地。”
嬴政抿了口酒来掩盖眼中的情绪,他忽的开口问道:“仲父编纂此书,为何定名为《吕氏春秋》?这书名,倒是常让寡人想起鲁国孔丘编纂的《春秋》。”
吕不韦道:“《春秋》本是记事史书的通称,臣所编纂的《吕氏春秋》却并非是史书。《吕氏春秋》有‘八览、六论、十二纪’,包含天地、万物、古今。这‘十二纪’嘛,按照月令编写,顺应四时变化。此书约二十余万言,包罗天地万物古今之事,故名曰《吕氏春秋》。”
嬴政了然地点点头,“大秦幸获此鸿篇巨制。”